9月5日,韩国经济财政部颁布《战略财政部令第1140号》,称经贸委调查证实中国产品对其国内产业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保护本土产业免受进口材料冲击,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不锈钢中厚板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涉及税号:7219.21.1010、7219.21.1090、7219.21.9000、7219.22.1010、7219.22.1090及7219.22.9000等。但卷状产品、黑皮状态板材、厚度<8mm且宽度<2000mm的产品,以及ASTM 904L钢材不在征税范围内。
根据裁定,包括Shuang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td.、STX Japan Corporation、Best Win International Co., Ltd.及江苏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Jiangsu Daekyung Stainless Steel Co., Ltd.)在内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以及中国其他未列名供应商,均将适用21.62%的反倾销税率。
措施有效期为5年,并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根据海关数据由Mysteel统计,近年来国内出口韩国的相关产品的量呈下降态势,2024年该量约0.86万吨(约占国内出口韩国总量的2.46%),同比减少0.37万吨,减幅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