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自2026年9月1日起放宽DHE SDA(自然资源出口收入)规则,符合条件的矿业出口商只需将至少30%的出口收入留存在境内、期限至少3个月,而此前要求为100%、期限12个月。
规则显示,符合《2026年第21号政府条例》第18A条规定的矿业企业,须为印尼矿业有限公司(PT),且至少一名股东来自美国、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或加拿大,持股比例不低于10%。目前共有64家矿业企业符合第18A条规定。规则要求仅需将30%出口外汇存入指定外汇银行,期限最短3个月;不适用该政策的非油气矿业出口商,仍须将100%出口外汇在国有银行存放至少12个月。
该政策预计将改善符合条件出口商的资金流动性,降低营运资金压力,同时确保部分出口收入继续留在印尼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