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台湾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大陆进口的特定碳钢冷轧钢品,不锈钢热轧钢品,镀锌、锌合金扁轧钢品、碳钢钢板、不锈钢冷轧钢品等五类钢铁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同时,对特定碳钢冷轧钢品,不锈钢热轧钢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上述案件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将于接到通知第二天起40天内作出产业损害初裁,利益相关方应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进行应诉登记并提交本案评述意见。
此次双反所涉热轧不锈钢扁平材的台湾地区税号为721911、721912、721913、721914、721921、721922、721923、721924、722011和722012。涉案企业为鞍钢联众不锈钢有限公司、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威海国际有限公司、广东吉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JFE商事会社、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新钢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此次反补贴所涉300系冷轧不锈钢扁平材为台湾地区税号7219329011、7219329012、7219329019、7219339011、7219339012、7219339019、7219349011、7219349012、7219349019、7219359011、7219359012、7219359019、7220209011、7220209012、7220209019项下的产品。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包括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