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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价89.74亿元,象屿集团拟整体受让江苏德龙债权
来源: | 作者:Emma | 发布时间: 2024-12-03 | 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厦门象屿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象屿集团”)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称“江苏德龙”)的债权,受让价格为89.74亿元。鉴于江苏德龙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转让标的及其评估情况:本次转让标的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对江苏德龙的账面债权。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标的出具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4)第 10430 号),主要内容如下:

  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建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响水昌隆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子公司福建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对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徐州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债权以及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对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债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7 月 31 日

  评估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1 月 10 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子公司预付账款等债权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RMB897,426.5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账面余额为 897,426.59 万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该等债权对应的担保物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市场总价值大于债权账面余额,故以账面值作为债权评估值。

  本次拟转让债权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