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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签署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总合同
来源: | 作者:csscweb | 发布时间: 2019-06-06 | 21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当地时间6月5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董事长余剑锋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总经理利哈乔夫在莫斯科交换了签署完成的《徐大堡3、4号机组总合同》文本。至此,双方合作4台新建核电机组总合同全部完成签署,中俄迄今最大核能合作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18年6月8日,同样是在两国元首见证下,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签署了《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2019年初,双方完成《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总合同》签署。
  中俄双方将合作建设的田湾7、8号机组及徐大堡3、4号机组,采用俄罗斯设计的VVER-1200型核电机组,拟配备国产汽轮发电机组,参考电站(核岛)为列宁格勒核电厂二期(二期1号机组已于2018年3月建成投运),电站设计运行寿命60年,寿期内年平均设计可用率不低于90%。VVER-1200在AES-91和AES-92两种机型的实践基础上开发,是目前俄罗斯核电出口的主力机型。
  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的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计划分别在2021年10月和2022年8月开工,单台机组建设工期69个月(其中4个月为冬季施工间歇期),两台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基地的两台新机组计划分别在2021年5月和2022年3月开工,单台机组建设工期65个月。